广东一公司法人代表拖欠员工工资 来海南度假被逮捕
原标题:广东一公司法人代表拖欠员工工资来海南度假被捕
[摘要]“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我是守法公民!”2016年2月16日14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东车站派出所民警根据线报,在动车上抓获涉嫌拖欠员工薪资的广州市番禺区一老板孔某,而孔某却矢口否认自己有做过触犯法律的事。
蓝网海口2月17日电(记者孙碧玉通讯员高婧波张燕)“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我是守法公民!”2016年2月16日14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东车站派出所民警根据线报,在动车上抓获涉嫌拖欠员工薪资的广州市番禺区一老板孔某,而孔某却矢口否认自己有做过触犯法律的事。
审讯过程中,孔某直呼冤枉:“那两家公司的股份我早已卖掉了,我现在根本不是老板”。据孔某自述,其在70年代曾做过下乡知青,后来在工厂里打过工,厂子效益不好下岗了。凭着自己敢想敢做又能吃苦的品质,最终决定在广东下海创业。经过一番打拼终于在2003、2004年先后投资注册成立肇庆市怡金科热矿泉发展有限公司和怀集县凤岗镇温泉漂流旅游度假邨,期间一直合法经营,并无违法行为。
2013年11月,孔某将自己所持股份悉数卖给其合作伙伴盛浩投资有限公司,但自己仍继续担任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次年5月怀集县遭遇洪水,两家公司的开发项目因损毁严重不得不停工,后续资金链断裂。待岗的员工多次找到孔某要求支付工资,孔某认为原本他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到2014年6月,于是发了两个月之后就不再支付。孔某因盛浩投资公司接管了具体的经营权却一直不管余下员工的去留和薪资问题将其告上了法庭。
然而在2015年2月,孔某却突然接到怀集县劳动局下发的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温泉漂流旅游度假邨、肇庆市怡金科热矿泉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孔某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已经不是这两家公司的老板,便未将此事放在心上。岂料因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孔某被怀集县治安管理大队立案侦查并上网通缉。近日孔某与友人来到海南度假散心,却在乘坐高铁时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