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首届和谐医患关系学术研讨会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继教办函〔2014〕128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4年11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第1期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首届和谐医患关系学术研讨会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4-130(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医患关系研究会。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28日13:00-19:00在海口市锦鸿温泉酒店报到,29日-30日在锦鸿温泉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省卫计委直属单位院长、分管院长、相关业务科室,市县卫生局分管医疗纠纷的行政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农场医院院长及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等。
四、讲授师资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著名医疗卫生法律专家张宝珠教授、厦门市第三医院叶惠龙院长、海南省卫计委药招办蔡居琤、海南农垦那大医院陈贻平院长、三亚市人民医院田国刚院长、三亚市中医院陈小勇院长、健康报社新闻中心罗刚主任、北京健康之路众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郭世俊首席CEO、大连华信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郭猛高级咨询师、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柴卓副总经理等。
五、培训内容
(一)医院精细化管理;
(二)医疗纠纷处理案例研究;
(三)医患关系服务与监督;
(四)智慧医疗;
(五)打击职业医闹政策解读;
(六)医患友好度评价;
(七) 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就医环境;
(八)三亚市中医院低库存运行管理模式探讨;
(九)健康之路;
(十)基本药物政策解读。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会务费用。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4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21日前将《“海南省首届和谐医患关系学术研讨会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传真至海南省医患关系研究会,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相关详细内容请登录网站:www.hnyhyj.com 。传真号码:36363716 联系电话:32865669。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