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常见眼底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10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10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常见眼底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进展学习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12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17日下午15:00-18:00在海口市人民医院眼科门诊报到,18日-21日在医院C区5楼多功能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二、三级医院、专科医院及民营医院眼科骨干。
四、讲授师资
唐罗生教授(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眼科主任)、钟兴武教授(中山眼科中心 准分子激光治疗中心教授)、朱小华教授(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眼科副主任)、文峰教授(中山眼科中心 视觉生理研究室主任)、陈青山(深圳市眼科医院眼底内科主任)、黄厚斌主任(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眼科主任)、张开颜主任(海南省人民医院 眼科副主任)、谢青主任(海口市人民医院 眼科主任)等。
五、培训内容
《视乳头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前期患者视网膜神经纤维层厚度变化及自发荧光特征观察》、《眼底血管造影的基本原理与临床意义》、《治疗用绷带镜的临床》、《抗VEGF在RVO中的应用》、《23G微创玻璃体切除手术治疗巨大裂孔视网膜》、《AMD的发病机理》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会务费:300元/人,提供午餐,住宿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7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10日前将《“常见眼底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进展学习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口市人民医院眼科,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及电话:请于10月15日前将参加培训班名单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郑云燕 13876177580 陈云飞 13876197645
附件:“常见眼底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进展学习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常见眼底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进展学习班”
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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