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基础及创新”口腔正畸专业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继教办函〔2014〕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4年6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基础及创新”口腔正畸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4-11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口腔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29日14:00-21:00在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大酒店(滨海大道89号)报到,6月30日-7月2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省内口腔正畸专业医师及相关口腔医师。
四、讲授师资
广东省口腔医院李兰超主任医师、海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谢奇主任医师、海南医学院口腔科林典岳主任医师、海南口腔医院正畸科范晓枫博士等。
五、培训内容
(一) 成人错合畸形的治疗;
(二) 恒牙列早期安氏II类错合的拔牙方案的选择;
(三) 前牙反合伴严重拥挤的矫治;
(四) 混合牙列期功能性或骨性II类错合的矫治;
(五) 口腔不良习惯对错合畸形的影响及破除机制;
(六) 无托槽隐形矫治的临床应用及适应症选择;
(七) 无托槽隐形矫治附件特点及临床应用。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学员培训费、资料费全免。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卫生厅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29日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电话或传真告知海南口腔医院正畸科范晓枫主任,以便准备培训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66553726、13876197498;传真:66553719。
附件:“基础及创新”口腔正畸专业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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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基础及创新”口腔正畸专业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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