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共3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现任乡科级正职(含)以下职务。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研究能力强;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现在党委、政府机关从事综合文稿工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日报》、海南政研网(www.hnzyw.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网(www.hainan.gov.cn)、南海网(www.hinews.cn)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接受报名。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经审核通过并参加完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复核。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止。
3、报名需提供材料:(1)报名表(须有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可通过海南政研网站www.hnzyw.gov.cn下载);(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4)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电子相片);(5)相关任职文件;(6)如有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提供。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递减选调职位。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拟定选调人员名单,经省委秘书长会议研究后,在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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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