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开展圣诞节消防安全“零点”夜查 6场所为重点

24.12.2014  01:08

      原标题:海口开展圣诞节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为切实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海口市公安局决定开展圣诞节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12月24日,海口市公安局将召开圣诞节“零点”夜查行动动员会,统一发布动员令,发动各警种和公安派出所集中统一开展“零点”行动。

      据了解,海口市公安局成立了“零点”夜查行动专项领导小组,要求各分局按照全市“零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动各警种和公安派出所集中统一开展“零点”行动。圣诞节“零点”夜查行动主要集中在在12月24日、25日两天。

      夜查以下6类场所:影剧院、卡拉OK厅、酒吧、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茶餐厅等餐饮场所、网吧、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宾馆、饭店及夜间营业的商场、市场、免税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等进行夜间展示的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区域和禁放区域;节日集会、灯会、庙会、游园、文艺演出、庆祝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

      海口市公安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此次“零点夜查”行动中用足法律手段,落实实名制排查,铁腕治理,切实查处一批危害公共安全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除一批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的火灾隐患,坚决执行“五个一律”,即凡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擅自投入营业、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凡违规在公共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违规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使用明火的,一律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凡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占用、堵塞、封闭或数量不足,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使用、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机构一律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凡大型群众性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举办,立即疏散现场人员,并对组织者依法予以拘留。

      圣诞节“零点”夜查期间,海口市消防支队党委成员将实行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的工作制度,深入各地指导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海口市公安局还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工作责任落实,对组织和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海口市公安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凡因工作不力致使重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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