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集中整治环境突出问题 鼓励群众反映污染情况
为解决海南当前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落实好海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部署,海南从8月20日至9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月”活动,重点对近几年来媒体反映和群众投诉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解决。
据悉,今年7月25日—29日,海南省政府派出6个督查组,对各市县及有关部门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督查发现仍存在不少环境突出问题,具体有:传统烟熏槟榔产生的烟雾等大气污染问题;雨污不分流造成河道水体黑臭等水污染问题;建筑垃圾消纳处理不到位引起的土壤污染问题;房地产开发破坏山体、植被等自然生态环境问题;城市规划不合理导致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结构性污染问题等。
“有些突出的环境问题甚至引发新闻媒体追踪报道,群众也反应强烈。我们开展此项活动,就是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部署。”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此次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对各市县具体提出5项要求:对近几年来媒体反映和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通过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反映环境突出问题,并及时调查处理;对环境敏感地区、敏感企业等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反馈,及时将问题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集中整治要求各市县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严格实行公告、曝光和约谈机制,深化行业限批等制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公安、城管、工商、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强力推动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绝不留死角”,成为此次集中整治的一大亮点。活动要求,即日起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开展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宣传,鼓励群众反映当地环境突出问题。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公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充分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环保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