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烟10多万条 海南4名男子分别获刑最高判了15年

20.04.2015  18:23

      原标题:销售假烟10多万条

      4名男子分别获刑,最高的15年

      为谋取暴利,自2012年10月份起,被告人黄某秦和“阿胜”等人开始向张某富等低价购买各品牌假烟,并雇张某寿、被告人黄某心参与帮工,2013年4月底又雇被告人陈某亿参与。2013年7月3日晚,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黄某秦、张某富、张某寿、黄某心、陈某亿。据了解,被告人黄某秦等人共购进中华、芙蓉王等各种品牌假烟126600条,已销售116341.6条。按最低销售金额每条20元计算,销售金额为2326832元,未销售货值金额为306209.5元。

      针对此案,海南省一中院以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黄某秦有期徒刑15年,判处黄某心有期徒刑12年,判处陈某亿有期徒刑5年。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张某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一审判决后,黄某秦、黄某心、陈某亿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院认为,原判虽计算数额有误,但认定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