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收名牌酒瓶灌进低价酒卖到多家烟酒行被判刑

12.07.2014  23:52

      【原标题】回收名牌酒瓶灌进低价酒男子被判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广西男子李某(39岁,小学文化)找到专门回收酒店垃圾的人,从他们那里购买名贵酒瓶,存放在租来的民房内。之后,李某再将低价白酒灌装到茅台、五粮液等名贵酒瓶内,冒充名牌酒出售。日前,李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海口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李某在海口高坡村租了一间民房1楼,里面存放着李某从各处购买来的高档酒的包装盒、酒瓶、瓶盖、瓶身商标标贴等。2013年6月25日,当警方抓获李某时,从该处缴获了大量用于制作各类假冒品牌白酒及洋酒的包装盒、包装袋、酒瓶、瓶盖、商标标识及制作工具。同时,警方还从李某的住处查获了假冒贵州茅台酒、五粮液等多种假酒,价值共计60325元。

      为了制作假酒,李某有时候会到一些大酒店找回收酒店垃圾的人。李某告诉他们,自己需要名牌酒瓶,让他们回收之后洗干净,自己有需要的时候会找他们购买。同时,李某也有相熟的人,他从他们那里购买大量的制假工具,放在其租来的民房内。之后,李某将绵竹大曲、金六福、苏百利等低价白酒、洋酒,灌装到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泸州老窖、洋河蓝色经典海之蓝、洋河蓝色经典天之蓝、轩尼诗、马爹利等高价白酒、洋酒的酒瓶内,并加以包装后加贴购买的未经许可使用的高价酒的商标标贴的方式,冒充以上高档酒销售。

      2013年2月至6月期间,这些假酒很多被李某卖到了海口龙华路、国贸大道多家烟酒行及个人。每瓶价格从50元到6900元不等。(记者何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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