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这五只“醉猫”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查
15.02.2022 12:30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2月1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符某辉
车牌:海口834037
身份证:4600221992****5812
违法路段:大英山西三路
酒精检测值:83mg/100ml
姓名:张某茂
车牌:海口191790
身份证:4600271997****6217
违法路段:大英山西三路
酒精检测值:32mg/100ml
姓名:王某来
车牌:无
身份证:3725261984****6107
违法路段:桂林洋大道路口
酒精检测值:89mg/100ml
姓名:陈某文
车牌:海口835622
身份证:4600281977****3612
违法路段:金垦路
酒精检测值:27mg/100ml
姓名:王某寿
车牌:海口697700
身份证:4600211964****0214
违法路段:滨涯路
酒精检测值:69mg/100ml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15.02.2022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