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于迅建议:高质量建设海南“碳中和岛”
海南作为国家低碳试点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始终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于迅委员提交提案,建议高质量建设海南“碳中和岛”。
提案提出,海南具备率先实现碳中和的良好条件,一是林业碳汇与海洋碳汇资源丰富,可吸收大量二氧化碳;二是光伏、风电、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巨大,昌江核电稳步发展,清洁能源体系逐步构建;三是新能源汽车与装配式建筑的大力推广,交通和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力度逐步加强;四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依法合规在海南设立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将为碳中和提供良好的市场交易平台。
于迅建议,把海南打造为“碳中和岛”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坚持把全岛作为一个大城市、大景区进行规划管理,依托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与生态环境优势,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把海南作为国家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先锋队,在海南推进支撑深度脱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如氢能汽车、储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把海南作为零碳技术、负碳技术的创新实践场所,争取将海南省拟建设的重点行业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近零碳/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工程纳入国家支持的项目库,积极开展省部共建海南碳中和先行示范区。重点支持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方法学、蓝碳交易机制研究,推动蓝碳纳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计划,扶持海洋生态系统碳汇产业发展。
提案建议,研究出台《海南碳中和岛实施方案》。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以2050年实现高质量“碳中和岛”为目标,研究提出分阶段(2025年、2035年、2050年),分部门领域(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分区域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战略目标和总体思路,明确推动海南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本效益,厘清中长期构建温室气体低排放和气候韧性社会的重点任务与措施。
于迅还建议,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气候投融资制度创新。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将碳足迹作为评价新建项目与金融机构绿色程度的重要指标,发布重点支持气候项目目录。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金自由流动的便利性,引进国际资金和境外投资者参与气候投融资活动,鼓励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进行气候融资,推动双边和多边的气候投融资务实合作,将海南打造成跨境气候投融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