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 一心为人民——琼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身边的调解员”志愿服务活动
连日来,琼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持续组织开展“身边的调解员”志愿服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建立更加和谐温馨的睦邻关系,创建平安、和谐、文明的新风尚,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工作的开展。
“身边的调解员”志愿服务活动进新德村
8月10日,三门坡司法所接到一宗关于新德村的一宗土地纠纷,立即安排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前去进行调解。
志愿者联合村队长韩文元,联系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经沟通,申请人王某反映,吴某把沉香树种在地界上,而吴某却说这是他该种的地儿,说着说着又说到之前王某把他的防风林卖了,吵起来说要把之前的防风林拿回来。
双方各执一词,后经过志愿者与村队长的耐心调解,双方都冷静下来后,决定各退一步,一致同意吴某不再提防风林的事,把树卖了之后就以这棵树的位置为界限,此后不再此地界上种植,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身边的调解员”志愿服务活动进儒来村
8月12日,云龙镇人民调解志愿服务队成功调处一宗土地承包租金分配纠纷,通过志愿者及时介入调解,使矛盾就地化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的安全和稳定。
当天上午,当事人廖某等兄弟家人12人来到云龙司法所反映:村里承包土地给外地老板,现在村里分发土地租金款,他们作为儒来村村民没有得到分配款,认为不合理,申请云龙镇人民调解志愿服务队对此进行调解。
纠纷受理后,云龙镇人民调解服务队志愿者迅速联系该村村长和村民代表。调解过程中,村长解释:廖某一家以前是村里人,后面迁出,2017年把户口迁回本村,属于外出人口迁回不属于农业户口,没有分到土地承包租金的原因是户口不是农业户口。人民调解志愿者向村民代表讲解国家法律法规:海南省2016年户籍改革已无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别,现阶段判定村民是否具备村集体分配资格主要看:是否有本村责任田、是否为本村户口等。司法所还请来派出所户籍管理人员向村长和村民代表亲自讲解户籍制度。最终村长表示将收集廖某等人的户籍和责任田材料,依法依规处理廖某等人的诉求,廖某等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调解无小事,调解促和谐。一起土地承包租金纠纷在专职人民调解志愿者的努力下得到快速化解,实现了枫桥经验“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