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做志愿者成为每个人的习惯
从1986年起,每年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目前全世界志愿者数量已经达到3至5亿人,工作时间每年累计超过150亿小时。各国志愿者在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志愿者服务是我们当下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且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这一事业。他们不求回报,乐于奉献,总是奔波在扶弱助残、救灾抢险、环境保护等各个战线。他们用实际行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志愿服务是一项帮助别人、提高自己的工作。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这句话指出了志愿精神的本质,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的确,我们的时代需要志愿者精神,不论对社会的融洽和谐,还是对个人成长,都具有重要意义。“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们付出辛劳,帮助他人,自己也得到了人生锻炼和思想上的升华。
志愿者不是简单的符号,而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最美志愿者”徐本禹说过:“我愿做一滴水,我知道我很微小,当爱的阳光照射到我身上的时候,愿意无保留地反射给别人。”他大学毕业后放弃读研的机会,到贵州一个山村小学义务支教,为改变当地贫穷落后的状况贡献自己的力量。2004年“感动中国”人物给他的颁奖词---“从繁华的城市,他走进大山深处,用一个刚刚毕业大学生稚嫩的肩膀,扛住了倾颓的教室,扛住了贫穷和孤独,扛起了本来不属于他的责任。也许一个人力量还不能让孩子眼睛铺满阳光,爱,被期待着。徐本禹点亮了火把,刺痛了我们的眼睛。”在徐本禹身上体现出来的,是一种乐于付出的奉献精神,不求功与名,不流于形式,把帮助他人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美国志愿服务的宗旨是“到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做任何需要我们做的事”,这句话一直激励着人们争做志愿者。而在我们国家,这一点每个人都可以做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让做志愿者成为每个人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