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法院3天化解8起劳动争议纠纷 讨薪5万余元

15.07.2015  13:33

  记者7月13日从海南省高院获悉,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行政庭仅用3天时间便成功化解了8起因追索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2014年7月份原告韩某等8位农民工,入职被告陵水椰林某食府从事厨师等项工作,定额工资3000元至8000元不等,未与被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4年11月7日,被告因经营亏损停业,单方面与8位原告终止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共拖欠8位原告工资51000元。8位原告多次向被告追索未果,先后到信访部门上访、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均未能追索到拖欠的工资。无奈之下,8位原告于近日诉至陵水法院,请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51000元,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因该系列案涉及民生问题,涉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处理不好、不及时,极易引起上访、闹访事件,院领导高度重视,与主审法官研究解决方案,强调力求以和谐的方式妥善处理纠纷。为做好该系列案调解工作,行政庭主审法官一方面认真研究案情,掌握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与原、被告面对面、零距离进行法理与情理的交流,另一方面,依法指出被告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有触犯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情节,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作为雇主应尽的义务。

  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耐心释法析理,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行为,当场向原告赔礼道歉,愿意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至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王腾飞)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