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检察院规范食品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
近日,秀英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多家小餐饮店无证经营的现象,依法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
7月27日,该院民行局组织干警针对“双创”活动中发现的秀英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多家小餐饮店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不达标等情况,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执法调研。经调查核实,秀英区共有200多家正在经营的小餐饮店铺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条件不达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对此,该院就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无证经营小餐饮店的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等方面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接到检察建议后,秀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整改,取得成效,确保了餐饮食品卫生标准落实到位。一是针对辖区未办证的食品经营者,启动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将现场核查监管重心从审批前转移到审批后,实现一个工作日内发证,解决辖区内餐饮店无证经营行为。截止目前,以承诺制审批模式办理了301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积极主动联合镇(街)、工商、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开展“六合一”联合执法活动。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力促餐饮店积极落实整改并主动办证,对不履行不整改的店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共取缔69家餐饮店铺。三是加强服务和统一管理。针对经营规模小、条件差、未达到办证标准的小餐饮店和食品流动摊贩,督促其按照食品经营标准严格落实整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备案登记,对整改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经营户核发许可证。截止目前,已落实备案登记194家,其中城中村、城乡结合部164家,棚户区30家。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指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和投诉。该局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帮助发现日常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工作漏洞,依法有效防止行政行为违法、行政作为失范。
下一步,该院将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农业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不定期走访、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查阅案件台账和案卷等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要求。(撰稿:季圆圆、杨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