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附属医院被指违背收费承诺 强收三千押金
“医院对外承诺先看病后付费,我完全符合条件,但我在看病时,收费员却强迫让我交纳住院押金。”5月8日,陵水的陈女士向南海网反映,她在7日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病时,遭到收费员强迫交纳住院押金。
5月9日,医院收费处回应,当时双方未发生争执,可退还押金。
投诉:医院未履行承诺 逼迫患者交纳住院押金
据患者亲属颜先生说,5月7日他陪母亲陈女士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病。陈女士属于退休干部职工,按医院对外的承诺,陈女士不用交押金就可住院看病。可是颜先生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医院的收费处工作人员强迫他交纳3000元押金。“当时,我们手上只有2000元的现金,但收费员逼迫我必须交够3000元才能办理住院手续。”颜先生表示,自己的母亲符合医院“先看病后付费”条件,如果当时是急性病,必定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
“与我一样的同事在这个医院都不用交押金就能先看病,但我们交了2000元还不行,必须交够3000元的住院费,才能办理住院手续看病,医院向社会的‘先看病后付费’的承诺哪里去了!”陈女士显得愤愤不平。
收费当事人:“那时我有点懵儿”
5月8日,记者与颜先生一起找到当时的002961号收费员询问情况。收费员表示,最先他不知道患者符合医院“先看病后付费”条件,按照正常情况患者应交纳3000元的住院押金。“当时我给你讲明患者是医疗‘金卡’,可以先看病后付费,能不先交2000元的现金,但你为什么硬逼我刷卡1000元,交齐3000元押金后才办理住院手续?”收费员沉默一会儿后表示,“每天交费的人很多,当时我有点懵儿。”
随后,收费人员向颜先生表示了歉意并表示,根据颜先生母亲的医疗卡,患者可以“先看病后付费”不用交押金,他可以向院方沟通,退还颜先生交纳的3000元住院押金。
医院收费处回应:未发生争执 可退还押金处理
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安全保卫部,一位自称是医院收费处的负责人向海网记者表示,接到陈女士的投诉后,她及时调取察看了当时的监控视频,发现双方在现场并没有发生冲突和争执,可以退还收费员收取颜先生交纳的住院押金。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医院“先看病后付费”承诺是需要具备相关条件,经调查患者陈女士的相关医保资料,其符合“先看病后付费”条件,她(亲属)在填写协议单后,收费员是不会再让她交纳押金。当时患者亲属未填写“先看病后付费”协议单,收费员就相应地收取了押金。下一步将加强收费人员管理,提高服务意识,要及时向患者家属将情况解释清楚。 (南海网记者 刘培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