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菜篮子”市县长暂行考核办法 整改不到位将问责

29.12.2016  17:37

      原标题:海南出台"菜篮子"市县长暂行考核办法 整改不到位将问责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暂行办法》,自明年1月启动对“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不及格的市县将进行通报、约谈主要领导;整改不到位的,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行问责。

      据了解,考核涉及除三沙和洋浦外有关市、县、自治县政府市县长,内容主要为上年度市县政府统筹落实省政府稳定菜价十项措施(“菜十条”)情况,由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厅局参与,并适时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将向全省通报,并抄送省委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及“良好”的,省政府在安排“菜篮子”资金和政策时将给予优先扶持。

      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及格”的,由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负责人对市县长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被约谈的市县应于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报送省稳价办;对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且在1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市县,由省稳价办提出问责意见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行问责。

      此外,在过去一年中,出现连续7天有4个(含)以上蔬菜品种零售价格超过政府调控涨幅的,或形成“菜篮子”热点事件影响我省形象的。市县长要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检查;整改不到位的,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行问责;考核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