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QQ群传播淫秽视频 只分享没牟利也被刑拘

24.05.2016  15:07

  “辖区有人在QQ群里上传淫秽视频,数量比较大。

  上周,婺城区白龙桥派出所收到省公安厅网监大队传来的一条警情信息。

  网监大队提供了对方的QQ号、所在IP地址等,但详细信息,诸如姓名、年龄、性别、身份等还不详。

  经过多日侦查和蹲守,5月19日,白龙桥派出所民警在一出租房里,将涉嫌在QQ群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男子李某抓获。

  李某1985年出生,河南人,水电工,初中文化,现在在白龙桥这边打工。

  看到警察突然登门,李某很意外,得知来意后,他惭愧地低下了头。

  原来,李某的妻子在河南老家,还有两个孩子。

  老婆不在身边,难免寂寞,闲时,李某就在网上浏览色情信息,还专门申请了两个QQ号,一个用于和家人朋友正常交流,另一个专门用于寻找“志同道合”的网友。

  他用这个QQ号,加入了8个QQ群,群里成员来自全国各地。很多网友和他一样,寂寞空虚,在群里聊天、讨论交流的内容,大多和淫秽色情内容沾边,也有人经常上传淫秽视频、图片等等。

  李某交代说,他从网友分享的信息中,选择了一些下载,当然,他也出于“分享”的目的(而非为了牟利),上传了一些淫秽视频,这让他成了群里的红人,间接地,他在群里也获得了一些“话语权”。

  李某说,有的QQ群为鼓励群友上传共享淫秽色情信息,甚至立下规矩:不往群里传东西就踢出群。

  李某分享的淫秽视频数量在群里排名靠前,警方能找到的证据就有27部。

  目前,他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提醒:

  据警方介绍,根据目前的量刑标准,假设嫌疑人是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数量超过20个,或传播对象超过200人次,即构成违法犯罪,可以被刑事拘留。

  如果是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数量超过40个,或传播对象超过300人次,也同样构成犯罪,要被刑事拘留。

  图片(不管是动图还是拼图)和视频还有刊物等,标准都是一样的,以一张或一部或一本等,统一归为一个单位来计算。

  通讯员 李王增 本报记者 傅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