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贫困生网购19.9元衬衣 被骗光助学金

11.03.2015  11:07

      原标题:海口市工商局提醒:注意假冒伪劣商品、钓鱼网站、货到付款等网购消费陷阱

      海大贫困生网购19.9元衬衣 被骗光3800元助学金

      近年来,随着网购的流行,很多消费者开始从实体店“转战”到网店。但网购陷阱不少,消费者又该如何练就“火眼金睛”?“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海口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局发布网购消费提醒,教大家如何安全网购,如何在网购过程中更好地维权。

      网购二手电脑

      苦等不见货

      2014年11月底,消费者石先生在58同城二手市场上看到一台2010年推出的苹果一体机。该机推出时零售价在万元以上,现在只要3000元。石先生通过留在网页上的电话联系到卖主,卖主很豪爽地表示,这台电脑可以货到付款。卖主称,他一直通过海南某物流公司运送货物,随后给石先生发来一个关于海南某物流公司的官方网站链接。石先生点击进去后,发现这个网站看起来很正规,还有官方客服电话,随后他拨打客服电话。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可以做第三方担保,如果要交易,需要先将钱汇给物流公司。

      汇款后,石先生苦等多日也不见有人联系他,再拨打该客服电话,得到的回复总是“货物正在路上”。

      提醒:看清“红盾”标识警惕钓鱼网站

      海口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局副局长陈治宏介绍,执法人员调查了海南某物流公司,发现该公司是在2010年成立的,但平时只是负责运送一些热带水果出岛,根本就没有建设过官方网站,也没有承担过网购第三方担保的业务。而石先生发来的网站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这很明显就是钓鱼网站。

      陈治宏提醒消费者,在网购的过程中,一定要从正规网站登录到网店;登录后,要看清楚该网站是否有工商的“红盾”标识等,以免误入钓鱼网站的圈套。这些钓鱼网站的服务器大多数在境外,所以消费者难以维权。

      海大贫困学生

      网购被骗3800元

      2014年12月,海南大学大一的陈同学因家中贫困,上大学后一直不舍得购买衣服,所以在冬季的时候在网上某商城网购一件打折的衬衣,报价19.9元/件。提交订单次日,陈同学接到了一个浙江的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是客服,所说的信息与他在商城网购的信息完全一致,便轻信对方是官方客服。

      该“客服”称,由于衬衣太好卖,已经没有货了,询问是否退款,陈同学同意退款。随后对方要求加QQ,将一份退款申请的链接发给陈同学。他上网将退款申请填写完,但这份申请表格中要求填写个人银行卡密码等,他没有思索,就将这份申请发给对方。没多久,他接到对方电话,声称要刚发到手机的验证码,他也没有思索就给了对方。直到同学们提醒,陈同学才警觉可能遇到骗子,去银行查看,发现卡内的存款已经全部被转走。

      陈同学哭诉,他上大学的时候,申请了助学贷款,再加上亲戚朋友的帮助,他在学校省吃俭用,其银行卡上还剩下2500元;另外还有1300元的存款,是这学期获得的贫困助学金。他所有的存款被骗走后,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只能打工挣钱吃饭,所幸早已购买了火车票。

      提醒:千万别透露卡密码和验证码

      海口警方提醒,市民在网购过程中,要谨慎诈骗团伙以各种形式骗取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以及动态验证码。只要对方询问银行卡密码和动态验证码,对方绝大多数是诈骗,千万不要告诉对方,以免上当受骗。

      陈治宏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网络上兴起网络传销,其通过新媒体广交“朋友”,推销其所谓的产品。其实,网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变种,也是传销的一种。网络传销分子借助互联网发展下线,其方式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拉人头入会发展下线,而是增加了“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等新方式。

      网络传销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

      2005年11月1日起,《禁止传销条例》正式施行,为政府职能部门打击传销提供法律保障,如果市民遇到网络传销,切勿相信其宣称的挣钱机会,以免误入传销,上当受骗。

      货到付款

      手机型号却不同

      2014年10月份,侯先生在网店购买了一台iPhone5s,选择了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交易。快递人员要求只能付款后才能查看货物,随后他付款并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开了包裹进行验货,发现里面的手机与自己下单购买的手机颜色、规格、型号都不相同,便要求快递人员退还货款。可快递人员表示只负责送货收款,商品质量问题不在他职责范围内,要求侯先生与商家联系,可商家以多种理由拒绝退货。

      侯先生随后拨打了12315热线电话,海口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局介入处理后,为他挽回了损失。

      提醒:

      网购商品拆封后照样可退货

      陈治宏说,在处理侯先生的案件时,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其购物的网站,居然是没有ICP许可证,属于无照经营的网店,并且其销售的商品是假冒伪劣商品。

      陈治宏介绍,将于今年3月15日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再次升级。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或是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等为由,拒绝消费者退货要求15日以上的,都将行不通。这意味着,网购来的商品即便已经拆封,也照样可以无理由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