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租金、给予防疫工作补贴……三亚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政策施行

14.04.2022  20:56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增长,4月14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并于当日施行。该《政策》包括加大企业纾困扶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培优培强重点企业、促进经济恢复发展等方面。

  资料图

  减免房屋租金 给予防疫工作补贴

  《政策》指出,在加大企业纾困扶持力度方面,三亚提出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级行政区域内的延长至6个月。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同时,2022年对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给予不低于50%的补贴支持,对零售、餐饮企业和经营性文化旅游和娱乐场所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比例最高提至100%。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对旅行社质保金保险实施财政补贴50%,进一步降低旅行社企业资金压力。2022年给予旅行社50元/月/平米的办公租金补贴,根据旅行社的规模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

  《政策》指出,要支持会展企业稳定经营,如举办单位已支付活动场地费用,协调场地方全额退回,鼓励会展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线上培训;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最高提至90%。;减轻小微企业负担,2022年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加强服务业企业信用修复。

  培优培强重点企业 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政策》明确,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和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按50%给予农林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非转专业)的“四上”企业(不含工业企业、房地产业企业和带项目入库纳统的非房地产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工业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22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超5%(含)、不足20%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8万元;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超20%(含)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据了解,三亚还对2022年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达2亿元及以上、住宿企业商品零售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当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目标的,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目标的增量部分,按1%予以奖励。

  《政策》指出,要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对2022年在三亚市举办的汽车消费类展会,展览规模超过5000平方米(含)且订车成交量在800台及以上的,给予展览场地租金全额奖励,每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推动企业扩大投资方面,对列入三亚市2022年重点推进项目投资计划,且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社会投资项目,按照年度投入建安工程费(不包含土地款、设备购置及其他费用)的千分之一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旅馆用地多业态开发 加大外贸企业奖励力度

  《政策》指出,三亚鼓励旅馆用地复合多业态开发建设。借鉴国内外知名酒店“一站式”娱乐休闲及综合度假旅游的经验,在不改变用地容积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的前提下,鼓励三亚市单一的存量未开发旅馆用地向复合型用地转型。因用地转型涉及规划修改、土地出让金差价、重新签订合同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政策》明确,对2022年进出口货值在1000万元(含)—1亿元(人民币,下同)的企业,给予4000元奖励;同时,以1000万元为基数,进出口货值较100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4000元。对2022年进出口货值在1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以1亿元为基数,进出口货值较1亿元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5万元。对2022年进出口货值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同时,以10亿元为基数,进出口货值较10亿元每增加10亿元再奖励6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自2022年4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海南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首席专家金玉明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过疫情监测发现,近期海南省部分市县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发热病人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明显增加。经专家综合分析研判认为:目前海南省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近期报告新冠感染者主要以既往未感染人群为主,少部分为第一波疫情(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已感染人群。当前海南省新冠主要流行株为XBB.中新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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