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19.02.2016  19:13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经海南省财政厅汇总,2016年海南省省本级部门,包括省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1亿元,减少0.5亿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同),下降13.9%。若剔除2016年新增上划省本级管理的52家市县法院、检察院的“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2.7亿元,减少0.9亿元,下降2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4亿元,增加0.1亿元,增长3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和经验,我省对外交流、出访任务等工作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亿元,减少0.1亿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1亿元,减少0.2亿元,下降8.7%(剔除新增上划的52家市县法院、检察院预算后,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7亿元,减少0.6亿元,下降26.1%);公务接待费预算0.6亿元,减少0.3亿元,下降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