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的通奸通报咋总不见“女主角”?

14.07.2014  10:38

  昨天,“与他人通奸”的表述,再次出现在中纪委对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违纪违法行为的通报中。记者梳理发现,近一个月来,中纪委对10名涉及作风问题的落马官员通报,均使用“与他人通奸”的表述。(7月12日京华时报)

  何为通奸,引用中纪委的解释,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这一解释也就意味着,某位官员不论男女,只要与他人通奸,必定有一个及其以上的异性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而这些自愿与官员发生性行为的异性,同样也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某种意义上讲,若这些异性以十分坚决的态度向通奸“说不”,并坚决抵制拒不配合通奸,官员的通奸梦又何以能实现。

  再说,“与他人通奸”有不少就发生在男官员与女官员之间,“女镇长与党工委书记偷情玩车震”如是,“达州万源民宗局局长王源忠与女下属通奸被捉”如是,“女职工实名举报官员与自己通奸”如是。既然都是官员,都在与他人通奸,显然涉案的男女官员皆应该被通报才是。

  然而,综观各级纪委对官员 “与他人通奸”的通报,偏偏只见“男主角”。难道女官员通奸就可以免予通报,甚至免予党纪处分不成。若果真如此,公平性又何在?

  据媒体报道,从7月2日以来,不足10天中纪委就通报10官员“通奸”,尤其是7月2日这天,中纪委同时通报了5名“问题官员”,其中均提到“与他人通奸”。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通奸通报皆不见与男官员通奸的“女主角”是谁,这些与男官员通奸的她们是不是仍毫发无损安然无恙?让人担心的是,没被通报甚至没被处分的她们会不会因为组织的不通报不处分而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于是又瞄准新的目标继续通奸,总之,“与他人通奸”对自己而言代价并不大。

  当前,官员的“与他人通奸”行为已呈频发高发态势,如何遏止这样的行为,恐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坚持可以置官员身败名裂的通报制度,加大可以终结官员政治生涯的惩处力度,让广大男女官员不愿不敢也不能与他人通奸。可以说,没有异性的自愿配合,不论是男官员还是女官员与他人根本通不成也通不了奸。

  希望纪委的通奸通报能一视同仁,在通报有关“男主角”的同时,对 “女主角”的通报也要毫不留情,点名道姓,也让她们为自己的通奸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