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纪委“招兵买马” 专家:自身建设力度较大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类似表述在广东、山西、吉林的通报中都出现了。多地纪委传来的信号是办案力量正在充实。
例如,广东省通报明确提出充实办案力量,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主业。目前,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已超过机关总人数的一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向记者分析,在过去一年的反腐过程中,“通过几次办案,纪检部门发现问题较多,人手还是不够。另一方面还是要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和反腐力度。”
数据可以支撑这个观点。据披露,2014年1月~5月,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380件次;其中,初核线索6301件,同比提高66.4%;立案4039件4046人,同比提高19.2%。
这个数据背后,是2355件农村基层案件被查处,另查处厅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38人的办案结果。其中被查处的厅官中,包括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海防打私办原主任罗欧,广东电网原总经理吴周春,省科技厅原副厅长王可炜等。
山西省纪检部门的步子则迈得更大一些。该省纪委监察厅新增设了两个纪检监察室,增加20个办案人员编制,至此,机关专职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增加到5个。通报称,目前正进行的机构调整,拟将这一数字变成“8个”。
与此同时,充实到办案一线的,还有公检法机关和审计部门被选调的一批办案能手。
“我们可以看出,纪委自身建设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竹立家说,要想工作做得更好,纪委也需要公众和舆论监督,纪委的工作过程、办案过程公开透明,这是一个方向。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看来,增加纪委办案力量的举措,尚停留在“治标”之举,因为这种做法还是把落脚点放在事后,强调事后追责的力量。“纪检部门能否像香港廉政公署那样,被授予更为强大的权力和独立地位?如果只是增加人手、加强办案力量,怎么真正有效地抓住腐败的官员?”
沈岿担心,一些纪检部门可能会受地方行政或利益关系影响,人手增加,办案力度增加了,还是没有实现在当下的政治体制之下,让公民真正有力量去控制监督官员,“单加强纪委力量,效果不一定能达到。”
其实,各地、单位的纪检部门对反腐制度性的探索也在进行。例如,安徽省通报披露,正研究制定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制度,完善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处置与督办机制。国土资源部则修订印发《国土资源部党组工作规则》、《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试图防止“四风”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