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0元!三亚交通违法“随时拍”系统开始试运营
7月23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举报信息,让广大市民更好的参与到举报中来,三亚交警升级后的交通违法“随时拍”开始试运行,同一举报人在一个自然月内的多起有效举报,奖励可以累积发放,但累积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其中,举报使用伪造号牌;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涉嫌毒驾;公路客运、公共汽车以外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公路客车载人超员20%以上、校车超员20%以上;伪造、变造机动车车牌号;故意损毁交通设施;故意移动交通设施;危险驾驶(飙车追逐)等违法行为可给予奖励1000元。
附:《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随时拍”举报奖励办法》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随时拍”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治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随时拍”举报是指广大群众针对发生在三亚辖区内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具有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予以记录,并将拍摄的图片上传至“三亚交警”微信公众号,向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报的行为。
第三条“随时拍”所拍摄的照片要能明确体现出交通违法的主体、时间、地点、违法行为。
第四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随时拍”举报,可以获得奖励。
(一)举报的线索符合投送格式要求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
(三)举报事项事先未被交警部门掌握;
(四)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采信的。
第五条“随时拍”举报方式:①关注“三亚交警”微信公众号;②点击屏幕右下角“警民互动”和“随时拍”;③根据内容提示依次填写“上报时间”“违法区域”“违法行为”“车辆类型”和“车辆号牌”;④之后上传违法过程的三张照片;⑤最后提交。
第六条每宗“随时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采信的,可按所举报的违法行为等级给予举报人30元、50元、100元、1000元四个档位的微信红包奖励。
第七条对同一举报人在一个自然月内的多起有效举报,奖励可以累积发放,但累积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第八条同一违法线索由两个(含)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对同一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第九条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匿名举报的;
(二)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
(三)举报事实不清、举报对象不明或举报证据不符合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取证规范的;
(四)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查处的;
(五)具有其它不应给予奖励情形的。
第十条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向驾驶人索要任何形式的“保密费”进行敲诈;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严禁拍摄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照片或视频;严禁将拍摄的照片或视频在网上非法扩散;严禁利用拍摄的照片或视频从事与举报行为无关的行为;严禁借举报之名进行报复被举报人、骗取奖励,或影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严禁办理举报奖励的工作人员将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对外透露。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举报采取自愿的原则,严禁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有。
“随时拍”违法行为线索对照奖励方案
1、举报以下违法行为的,奖励30元
(1)客车违规载货;
(2)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
(3)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5)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7)违法使用专用车道;
(8)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9)掉头妨碍正常行驶的车和行人。
2、举报以下违法行为的,奖励50元
(1)逆向行驶;
(2)货车违规载人;
(3)人行横道掉头;
(4)违反信号灯通行;
(5)货车挂车未安装防护标志反光标识;
(6)校车载学生加油;
(7)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
3、举报以下违法行为的,奖励100元
(1)改变外形和技术数据;
(2)未悬挂号牌;
(3)故意遮挡号牌;
(4)未按规定安装号牌;
(5)故意污损号牌;
(6)非法安装警报器;
(7)非法安装标志灯具;
(8)高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型车占用快车道行驶);
(9)高速路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4、举报以下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
(1)使用伪造号牌;
(2)酒后驾车,醉酒驾车;
(3)涉嫌毒驾;
(4)公路客运、公共汽车以外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
(5)公路客车载人超员20%以上、校车超员20%以上;
(6)伪造、变造机动车车牌号;
(7)故意损毁交通设施;
(8)故意移动交通设施;
(9)危险驾驶(飙车追逐)。
注:举报人在举报以上违法行为时(如酒驾、醉驾和毒驾等)需警务人员到场实施的,请拨打三亚交警指挥中心电话8886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