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湿疹皮炎类皮肤病的中西医疹疗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5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湿疹皮炎类皮肤病的中西医疹疗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2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26日8:00-13:00到海南大酒店大堂报到(海口市海府路51号),5月26日-29日在酒店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海南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皮肤科专业及皮肤科相关专业的医务人员。
四、讲授师资
武汉市第一人民医院段逸群教授,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皮肤科主任徐金华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蒙秉新教授,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曾慧明主任,海南省皮肤病医院刘巧主任等专家。
五、培训内容
(一)物理治疗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新进展;
(二)特应性皮炎治疗参数指南分析;
(三)穴位放血联合穴位注射;
(四)白癜风手术治疗方法选择;
(五)浅表真菌的非实验室诊断及治疗;
(六)生殖器疱疹及抗病毒的合理化使用;
(七)重症银屑病的治疗;
(八)免疫抑制剂在皮肤科的应用;
(九)湿疹发病原因的探讨。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6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 (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20日前将《“湿疹皮炎类皮肤病的中西医疹疗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凌俊,联系电话:66512560。
附件:“湿疹皮炎类皮肤病的中西医疹疗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湿疹皮炎类皮肤病的中西医疹疗进展”
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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