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的珠崖精米(大路)重金属超标 澄迈能国粮油有限公司被罚6.3万元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澄迈能国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珠崖精米经抽检发现存在重金属镉超标的情况。近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澄迈能国粮油有限公司予以没收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珠崖精米(大路)192包;没收违法所得69元,并处罚款63000元。
据介绍,根据《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的函》内容所示,今年8月15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对澄迈能国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珠崖精米(大路)(批次为2020-07-17,规格为5kg/包)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通过食物摄入。食物中镉的存在形式以及膳食中蛋白质、维生素D和钙、锌等元素的含量,均可影响镉的吸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大米中限量为0.2mg/kg。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9月4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至澄迈能国粮油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成品仓库检查,未发现库存有上述批次的珠崖精米(大路),但在该公司原料仓2仓内,发现用于生产上述批次的珠崖精米(大路)的原米库存有1100包,原料仓6仓库有340包,原米库存共1440包,总重72000㎏。随后,执法人员当场对原料仓2仓、6仓共1440包的原米实施原地查封,并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9月7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召回生产的192包上述珠崖精米(大路)实施了查封。
经调查,澄迈能国粮油有限公司于今年7月17日生产的珠崖精米(大路)(批次为2020-07-17,规格为5kg/包),生产成品共195包。除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以每包23元的价格购买3包用于检测外,余下的192包该公司发往其下属于子公司门市部(海南能国米业有限公司)进行销售。7月27日,其下属子门市部以23元/包的价格销售给海南儋州曾某莲客户30包,其余的尚未销售,销售的30包已经全部召回。澄迈能国粮油有限公司已将不合格批次的珠崖精米(大路)召回存放在仓库,被予以原地查封。
澄迈能国粮油有限公司用于生产不合格批次的珠崖精米(大路)的原米是其下属子公司门市部(海南能国米业有限公司)从琼海某农产品工贸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采购的,实际进购73吨(1440包),购进价格是4000元/吨。7月17日生产上述批次成品珠崖精米(大路)使用了原米1吨,剩余72吨原料。
近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没收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珠崖精米(大路)192包,没收违法所得69元,并处罚款6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