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一季度保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现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环境质量公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8.88%,其中优占72.93%、良占25.95%,轻度污染占1.00%,中度污染占0.06%,重度污染占0.06%。五指山、定安、澄迈、白沙、昌江、乐东、保亭7个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余11个市县(三沙市除外)优良天数比例在 95.6%~98.9%之间,其中,临高出现1天重度污染(受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细颗粒物升高影响),海口出现1天中度污染(受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细颗粒物升高影响)和2天轻度污染(受臭氧影响),其余市县出现1~4天轻度污染(受臭氧和细颗粒物影响)。与去年同期比较,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 1.38%,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下降1.10%,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下降0.24%,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上升0.06%。
地表水水质状况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所监测的52条河流110个断面中,90.0%的监测断面水质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其中,Ⅰ、Ⅱ类水质占 54.5%,Ⅲ类水质占35.5%,Ⅳ类水质占7.3%,Ⅴ类水质占0.9%,劣Ⅴ类水质占1.8%;Ⅳ类水质分布在巡崖河、营盘溪、塔洋河、文昌河、文教河、东山河、罗带河、春江的局部河段,Ⅴ类水质分布在塔洋河的局部河段,劣Ⅴ类水质分布在珠溪河河口和三亚河的城市河段。
所监测的23个监测湖库中,21个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其中,松涛水库、大广坝水库、大隆水库等12个湖库水质符合Ⅱ类,牛路岭水库、
长茅水库等9个湖库水质符合Ⅲ类,湖山水库和珠碧江水库水质为Ⅳ类。
与去年同期比较,全省地表水主要河流、湖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各市县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率为100%。所有监测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3月份水质全部符合或优于地表水或地下水Ⅲ类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与去年同期比较,全省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三大重点工业园区的15个监测点位开展监测的项目均符合一、二类海水标准。与去年同期比较,我省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质量优良,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铜鼓岭、吊罗山、呀诺达、亚龙湾8个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分别为6360个 /cm3、5660个/cm3、6280个/cm3、5880个/cm3、3860个/cm3、5440个/cm3、6200个/cm3、5560个 /cm3,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的1000-1500个/cm3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与去年同期比较,霸王岭空气负离子浓度有所升高,五指山空气负离子浓度有所降低,其它点位空气负离子浓度无明显变化。空气负离子浓度的降低,主要是由于监测日的空气湿度降低,不利于空气负离子的形成。
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开展监测的主要滨海旅游区水质总体为优,海口、三亚、澄迈、文昌、琼海、万宁、陵水和昌江的20个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处于清洁状态,监测海域所有监测项目均符合一、二类标准,其中一类占90%,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要求的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区或娱乐区的水质要求。与去年同期比较,海口东寨港红树林近岸海域无机氮浓度有所下降,水质由二类上升为一类,其余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