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院制定的《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各级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高检院、省院有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研究部署、抓好落实。
美兰区院采取“三及时”,实现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早、推进快、落实好的良好开局,一是及时动员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执法办案、队伍建设一同部署、一同推进,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抓出成效。二是及时组织学习,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三是及时征求意见,召开检风监督员座谈会,通报2014年度检察工作情况,征询在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查找薄弱环节。
文昌市院提出从多个方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各部门开展先期自查,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深入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万宁市院从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并与正在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协调,整防并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洋浦区院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的沟通协调,促进执法标准的统一;涉案款物、文书由案管集中保管、开具,涉案赃物、证物等采取编码登记、交接签字程序,并在物品保存室配备视频监控。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把纪监人员对侦查活动的检查常态化,对赃证物品扣押处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案件办案流程的规范有序等方面进行定期抽查,督促办案人员规范执法。
澄迈县院要求把各部门日常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梳理和整理,并形成文字材料编发,以警示干警对照整改,把规范执法变为“新常态”,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杜绝各执法环节的违法违规司法行为。
定安县院结合该院制度汇编工作推进情况,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制度化。并提出实事求是地查摆单位和个人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绝不搞形式主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整改到位。
昌江县院确定每周二晚为“集中学习日”,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规范和检察纪律规定等内容。要求反贪部门进行“办案回头看”,在去年开展“清理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专项整治活动已清理历史遗留涉案款106万余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处理;公诉部门也针对生效裁判清查是否有未及时处理的涉案款物进行清查。同时,该院制定出台《办案安全责任工作职责规定》、《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等一批规章制度。
秀英区院、琼海市院、儋州市院、东方市院、陵水县院、保亭县院也都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机构,结合学习高检院《关于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的通报》,切实要求各业务部门认真汲取不规范司法的深刻教训,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性,把整治当机遇,把要求当关爱,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院部署和要求上来,出实招、动真格、下重拳,切实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纠正不规范、不文明的司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编辑 李宜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