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变更办理通知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延长办理省本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变更手续期限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本级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我局曾于2014年9月28日在媒体发布通告,要求省本级尚未移交省农村信用社统一代发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于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养老金存折变更手续。但截止目前,仍有少部分离退休人员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为方便广大离退休人员办理存折变更手续,我局决定延长办理服务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凡在省本级办理退休手续且至今尚未办理由省农村信用社代发养老金存折变更手续的离退休人员。
二、提供材料:离退休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寸证件照1张(近期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色证件照);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1张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办理期限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具体办理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
四、办理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50号昌茂花园润德广场11-12号商铺海口农村商业银行龙昆支行二楼(南方航空大楼对面)。
公交路线:可搭乘10路、12路、18路、19路、20路、21路、23路、33路、42路、61路、64路、66路到昌茂花园(公交站)下车。
咨询电话:31972601,31972602,66701782,96588(客服电话)
五、从2015年1月起,省本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全部由省农村信用社统一代发。至今尚未办理养老金存折变更手续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指定地点办理。
特此通告。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