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日公判大会 四毒枭被判死刑
27.06.2014 00:05
本文来源: 蓝网
“打开毒品的门,挖好自己的坟”,虽然这句话有些悲观,但也充分说明了毒品就是个害人害己的怪物。今天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名毒贩进行了公开判决,等待他们的,都将是生命的终结。
罪犯胡绵绵,1984年出生,广东省陆丰人。2012年,胡绵绵和同案犯潘明明经共同预谋,商定结伙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牟利。之后,在2012年9月14日和10月7日,胡绵绵出资55万元,在广东省陆丰市两次购得甲基苯丙胺12003.2克,后由潘明明负责将毒品运输回海口市贩卖。同年10月10日,两人先后落网。今天上午行刑之前,胡绵绵也和家属进行了最后的会面,原本一脸平静的胡绵绵突然红了眼眶。
上午的公判大会上,法官还对其他三名罪犯进行了死刑判决。罪犯刘国祥贩卖海洛因共计13615.69克;罪犯梁鸿泉贩卖、运输海洛因共计13915.69克;罪犯禤(xuan,一声)德毅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海洛因共计2329.4克。
法官介绍,在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对于贩卖毒品数量巨大,以及在毒品犯罪团伙中处于主犯地位的,量刑时予以严惩,以打击毒品犯罪。记者原姬、秦新波报道。
(视频编辑:王昌运 文字编辑:张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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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6.2014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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