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

26.08.2014  01:54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今天下午,海南省2011—201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海口举行。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主任许俊出席会议。他指出,三年来,海南精神文明建设抓得紧,做得实,成效明显。文明生态村建设常抓不懈,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截至今年6月,全省累计创建文明生态村15065个,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64.6%。“海南文明大行动”持续推进,成为提升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道德模范”日益成为公民道德建设有效抓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入常态化轨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拓新局面。
        许俊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各地各部门要用鲜活的实践载体、生动的教育形式、新颖的活动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积极运用网络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平台,在广大青少年中产生互动,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特别是今年起要加大力度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再接再厉,改革创新,推动海南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海口市环境保护局等129个单位“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等86个村镇“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授予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东方洋社区等17个社区“文明社区”荣誉称号,授予蔡爱丹等66名同志“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会议宣布,继续保留海南省2007-2010年度149个文明单位、67个文明村镇和16个文明社区荣誉称号,同时决定撤销海口市水务集团(本部)等50个单位、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等37个村镇、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办美舍社区等4个社区海南省2007-2010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称号。
 
 
        (视频编辑:王昌运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