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贫困户有增收途径
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 为贫困家庭开发就业岗位
确保贫困户有增收途径
9月26日发布的《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2018年至2020年我省将着力施行的十大工程、四大行动、五大支撑、三大机制、五大保障:
十大工程
产业扶贫工程、旅游扶贫工程、就业扶贫工程、生态扶贫工程、教育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工程、危房改造扶贫工程、综合保障性扶贫工程、精神扶贫工程、社会扶贫工程。
四大行动
交通扶贫行动、水利扶贫行动、电网和光网扶贫行动、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五大支撑
强化财政投入支撑、金融支撑、用地政策支撑、人才和科技支撑、法治支撑。
三大机制
完善精准识别和贫困退出机制、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信息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机制。
五大保障
强化脱贫攻坚五级战斗体系、把贫困村党组织建成脱贫攻坚坚强战斗堡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脱贫攻坚战激励和问责力度。
我省部署十大工程实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其中产业扶贫工程包括5个方面,将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收,2019年实现贫困户产业覆盖率达100%。就业扶贫工程包括3个方面,到2020年底,为贫困家庭开发各类就业扶贫岗位不少于2万个。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从9月26日省政府召开的《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产业扶贫工程,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收。千方百计提高贫困户的产业覆盖率,2019年达到100%。推广陵水经验,鼓励贫困户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庭院经济“五个一”,即一块林地、一片果园、一块菜地、一群畜禽、一门技术,大力推广今明两年就能见效的种养业和加工制作等增收产业。借鉴琼中做法,对贫困户家庭经营纯收入当年达4000元以上的,每户奖励1000元用于发展生产。打造百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建设100个“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
同时,实现贫困户产业组织化全覆盖。到2020年,贫困户100%加入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实施农村低保对象产业扶贫“自强行动计划”,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产业帮扶面2018年达到70%、2019年达到100%。
拓宽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渠道。省供销合作联社牵头组建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公司,统筹协调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公共机构食堂等与贫困村建立直接产销关系,鼓励其他采购配送实体企业优先采购配送贫困地区农产品。各市县农产品销售市场免费为贫困户提供摊位,促进贫困户农产品就近就地销售。推广白沙电商扶贫经验,优先在贫困县(市)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提升已建300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的服务能力。
创建扶贫济困型共享农庄。每年创建共享农庄不少于70个。落实贫困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积极推进贫困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力度,健全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把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到人。
此外,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市)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引导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
《行动计划》同时提出,我省将部署就业扶贫工程,到2020年底,我省为贫困家庭开发各类就业扶贫岗位不少于2万个,培育创业典型不少于500个,为贫困家庭开发各类岗位对接活动不少于600场次。
《行动计划》提出,要大力开发就业扶贫岗位。统筹由政府出资的各类就业扶贫岗位,对“零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优先安置,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护林、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岗位,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有1人就业。到2020年底,全省为贫困家庭开发各类就业扶贫岗位不少于2万个。各级各类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保安、保洁、收发、绿化、停车看管等后勤服务性岗位,要拿出50%的比例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按照“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就业扶贫岗位的后续管理,防止虚设岗位、变相发钱。
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和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落实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奖励和社保补贴政策,引导用人单位主动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各类企业当年新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落实对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外出务工奖补政策,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进城镇、进景区、进园区务工就业。开展贫困户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到2020年底海南省培育创业典型不少于500个。
强化对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通识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能得到免费培训,确有就读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两后生”都能免费入学就读。到2020年底,全省各单位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不少于5万人。强化培训后就业推介,提高就业率。加强就业扶贫载体建设,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推广乐东就地就近提供就业服务的经验做法,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到2020年底,全省为贫困家庭开发各类岗位对接活动不少于600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