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看上一株黄花梨连续两天去盗伐 获刑六个月

06.12.2014  14:46

      2014年10月14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以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2月18日凌晨,林某到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潭口村委会卜让村的“榕树头园地”,盗伐该地里一株野生花梨树。次日凌晨,林某某又到“榕树头园地”对该株野生花梨树继续盗伐,在准备搬树离开时被发现。经鉴定,该树为降香黄檀,别名花梨,该树种属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该树活立木蓄积量为0.0445立方米。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