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公示

12.11.2014  12:55

 

 

各市、县、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我厅于今年5月至8月开展了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经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及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海南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6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

海南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014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