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急危重症患者诊疗学习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8月中旬在三亚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急危重症患者诊疗学习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3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市医学会重症医学专业委员会。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8月15日7:30-8:30在三亚市人民医院门诊九楼会议厅报到,15日-16日在医院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急危重症及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何振扬主任医师,解放军301医院海南分院急诊科朱志宏主任医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SICU黄顺伟主任医师,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黄亮主任医师,海口市人民医院李锦辉主任医师,海口农垦总局医院重症医学科王小智主任医师,三亚农垦医院田作春主任医师、林森主任医师,三亚市人民医院张永庆主任医院、戴喜明副主任医师。
五、培训内容
(一)脓毒血症的诊疗与预后;
(二)ECMO在急性心肺功能障碍的应用;
(三)重症创伤,我们怎么做;
(四)机械通气的肺保护:我们怎么做;
(五)危重症肠内营养支持新观点;
(六)关注国际有机磷中毒研究进展;
(七)2014中国心力衰竭诊断与治疗指南解读;
(八)ICU镇静镇痛新观点—浅镇静策略;
(九)2014年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解读;
(十)ICU如何应用血流动力学治疗;
(十一)ARDS的机械通气治疗。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培训及资料费,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3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8月1日前将《“急危重症患者诊疗学习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三亚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叶青医师,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0898-88250157, 13700437852。
附件:“急危重症患者诊疗学习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急危重症患者诊疗学习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