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妇儿科护理新进展及助产专业发展研讨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10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0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妇儿科护理新进展及助产专业发展研讨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8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22日14:00-18:00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报到,10月23-26日在省人民医院信息楼二层娱乐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重症医学科护长左泽兰主任护师,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护长徐萌艳副主任护师,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主任郭仁妃副主任护师,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陈克妮主任护师,海南省人民医院产房护长陈文忱副主任护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机械通气患儿呼吸道管理;
(二)人性化管理在护理管理中的应用;
(三)新生儿复苏;
(四)分娩室助产质控管理;
(五)自由体位分娩在产程中的应用;
(六)压疮预防与质量控制管理;
(七)无创接产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20日前将《“妇儿科护理新进展及助产专业发展研讨班”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吴地姑护长,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68642651、手机13876244438、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妇儿科护理新进展及助产专业发展研讨班”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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