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省属国有林场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10.02.2017  21:39

  我省省属国有林场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2016年,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海南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海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省林业厅厅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督导组,对改革工作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目前,已完成省属国有林场移交工作,共移交17个林场,其中6个收归省林业厅管理,11个下放当地市县管理,移交完成后省属国有林场为13个。

一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将13个林场保留为省属国有林场并全部确定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新增事业编制130个。二是出台多项改革配套政策,制定了《海南省国有林场资源资产清查方案》、《海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海南省国有林场林地“三过”问题解决方案》、《海南省省属国有林场转制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等配套制度文件,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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