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压缩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

22.08.2018  22:00
  按照国务院及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省局积极行动,主动做为,由省局审批办牵头,商请各相关业务处室对现行的10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凡是“承诺时限”等于“法定时限”的,均进行压缩整改,凡是无需现场检查的审批事项时限必须压缩,时限最高压缩达75%,平均累计压缩达72.05%。同时对各审批环节所需时限进行了重新合理分配,向社会公开作出郑重承诺,切实促进提速提效,创造良好的社会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