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省级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申报
我省启动“省级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申报
4类企业可申报奖励扶持资金,最高奖200万元
本报海口7月24日讯 (记者杨艺华)记者今天从省商务厅获悉,根据《海南省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用好2017年度省级财政奖励扶持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海南产品上网销售,我省“省级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日前展开。
据了解,本次支持项目主要为培育壮大本省电子商务平台、促进海南产品上网销售、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四个方面,其申报项目相关数据或事项发生的年度指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
对于“培育壮大本省电子商务平台”的项目,其网上年度交易额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我省电子商务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75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与本省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且B2B(企业对企业)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B2C(企业对消费者)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单个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平台服务费补助。
对于“促进海南产品上网销售”的项目,奖励扶持内容支持我省企业上网销售海南农副产品、特色工艺美术品和旅游产品(实物型网络销售)。对在我省注册、B2C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B2B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按网上交易额的2%,给予销售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对于“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的项目,扶持奖励内容对经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实训基地,根据培训规模和效果,给予场地租金及相关运营费用10%的补贴,单场培训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单个培训机构补贴每年不超过30万元。
对于“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组织作用”的项目,扶持奖励内容每年对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海南组织开展的电子商务论坛、创业大赛、创业辅导等活动,按照其举办规模和招商效果,经申报、审核确定后,给予活动实际支出经费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