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他人“组团”盗窃 海口13岁少年是派出所“常客”
原标题:伙同他人多次“组团”盗窃被抓
13岁的他已是派出所“常客”
警方: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侥幸逃脱法律制裁,屡教不改
嫌疑人指认赃物
年龄的限制似乎成了部分少年逃脱法律制裁的“护身符”。13岁的陈某某,今年以来,先后盗窃保险箱、参与盗窃烟酒,但因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侥幸逃脱法律制裁。8月31日凌晨和9月1日,他又伙同他人参与盗窃某通讯营业厅13部手机,某餐馆平板电脑、香烟及某烟酒行香烟、酒水再次落网,目前,海口公安局琼山分局飞鹰大队已将嫌疑人悉数捉拿归案,案件已交由琼山刑警大队进一步审理。记者畅凯文/图
营业厅一夜被盗,原来系派出所“常客”作案
9月1日上午,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飞鹰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新兴路某通讯营业厅13部手机一夜被盗窃。飞鹰队员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参与盗窃人员大多为未成年人,其中年龄最小的陈某某更是派出所“常客”。去年5月,陈某某在丁村一手机店偷盗手机被抓;今年6月11日,因盗窃保险柜被抓;7月11日在中山南路某烟酒行盗窃500余条香烟被抓。飞鹰队员称每次将其抓获后,他最终都会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受到法律制裁。
据了解,陈某某早已辍学,整天在家附近流窜,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后,伙同他人进行盗窃。
嫌疑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逃脱法律制裁
飞鹰队员掌握其他几名人员线索后,前往文明东路某旅馆进行布控,到达后,发现几名嫌疑人员已于5分钟前离开。此时,飞鹰队员得到消息称,几名嫌疑人在海港路某烟酒行盗窃后,将香烟卖给高登东路某烟酒行的老板蒙某,双方以3500元的价格成交,但蒙某并未一次性付完款。飞鹰队员立即在蒙某的烟酒行附近布控,不一会儿,该团伙中2人出现在烟酒行索要余款,飞鹰队员当即将2人控制,随后,也将在不远处望风的另外2人控制。
9月3日下午,飞鹰队员在陈某某家人租住处进行蹲守,18时许,陈某某出现在附近的水吧,飞鹰队员当场将其抓获。“他和我们太熟了,不跑也不反抗,很淡定。”飞鹰队员说。当晚,再抓获嫌疑人李某某,同时抓获涉嫌帮该盗窃团伙销赃人员。
经审讯,几名犯罪嫌疑人对盗窃营业厅、饭店以及海港路烟酒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琼山警方在进一步侦办此案。
据飞鹰队员介绍,由于陈某某等几名人员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侥幸逃脱法律制裁。“每次将他抓获后批评教育便放了,不到一天又违法。”
警方呼吁:家长要多关爱孩子,加强管教
据了解,13岁的陈某某早已经辍学,自称家人几乎不管自己,他和家人早已没有了联系。他想打工,但因年龄太小被拒绝,所以只能以盗窃等方式维持生活。犯罪团伙中的嫌疑人17岁的河南籍梅某,16岁的四川籍蒋某某以及18岁的湖北籍周某等同样因缺少家人的关爱和管教而犯罪。
对于未成年犯罪行为,警方呼吁:希望家庭、社会以及学校能共同进行管教,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