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男子缓刑期间收购野生动物再被判刑
21.07.2015 10:21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近日,白沙一男子因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被白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拘役六个月,罚金7000元。
2013年5月,陈某因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被白沙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几个月后,陈某重操旧业,再次干起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买卖。2014年1月至8月,陈某先后在白沙的一些农场、乡镇收购了8只豹猫、25只褐翅鸦鹃、1条舟山眼镜蛇。陈某将这些野生动物储藏在自家冰柜,用于自用和出售。今年1月,白沙县森林公安从陈某家中搜出了这些野生动物。经鉴定,褐翅鸦鹃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和舟山眼镜蛇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名录的野生保护动物。
白沙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缓刑考验期的陈某知法犯法,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故判决撤销陈某缓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拘役六个月,罚金7000元。(康忠强)
编辑:凌楠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21.07.2015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