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解就草率结婚 白沙女子长期遭受丈夫家暴想自杀
妻子长期遭受家暴多次想自杀
白沙法院经审理批准两人离婚
符某某经人介绍认识蒙某某后,在没有真正了解蒙某某的情况下,草率与其结婚。婚后,才发现蒙某某整天无所事事,好逸恶劳,脾气暴躁而且经常喝酒闹事,三天两头无故辱骂和殴打她,忍无可忍的她只能向法院上诉离婚。近日,白沙法院审理了一宗离婚纠纷案件。
据符某某介绍,她于2004年经介绍认识蒙某某,2005年10月23日生下女儿蒙某乙,2006年3月9日双方自愿到儋州市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由于婚前双方接触了解较少,她被蒙某某花言巧语所蒙骗,在没有真正了解其的情况下,草率结婚。婚后,蒙某某无职业,整天无所事事,好逸恶劳,脾气暴躁而且经常喝酒闹事,三天两头无故辱骂和殴打她。当时考虑到女儿还小且蒙某某的哥哥多次承诺教育好蒙某某,她才忍着一直没离婚。
然而,一再退让并没有换来丈夫的悔改,反而更加辱骂和殴打符某某,甚至用烟火、利刀烧毁和砍坏符某某的衣服,多次驱赶她离家出走,还多次用刀威胁欲砍伤她,致使其曾多次产生自杀的念头。
符某某为此于2013年8月19日向法院起诉,当时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符某某于2014年再次起诉到法院请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蒙某某离婚;二、女儿蒙某乙由符某某负责抚养,抚养费由符某某自行承担;三、夫妻共同财产橡胶1200株全部归被告所有;四、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法庭上,蒙某某辩称,不同意离婚,因为“我从没有赶她离开家,是她自己走的”。
白沙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本院于2013年9月16日判决不准予原、被离婚后,被告嗜酒及酒后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的缺点仍未改正,应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一、准予符某某与蒙某某离婚。二、女儿蒙某乙由符某某负责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三、夫妻共同财产:位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国营邦溪农场大岭分场八队的约1200株橡胶归蒙某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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