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冒充军官海口骗财骗婚 获刑三年半
一江西男子黄某冒充部队军官进行诈骗,并隐瞒自己有配偶的事实与另一女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8月1日,记者获悉,海口秀英法院近日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重婚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黄某,男,1971年2月8日出生于江西省丰城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海口市龙华区秀英村出租屋,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丰城市某村。经审理查明,黄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购买了军官服、伪造的军官证和部队印章,使用假名黄晓东,冒充军官进行诈骗和重婚。
2008年6月15日,黄某冒充海南省军区预备役师政委,使用伪造的部队印章,以部队楼房需要装修为名,与三亚不老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工程合同。同年6月24日,黄某以工程需要交纳保证金为由,在海口市秀英区军供迎宾馆骗取该公司2万元。
2O12年8月6日,黄某冒充海南省军区步兵师政委,使用伪造的部队印章,以部队需要购买迷彩服为名,在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荆园宾馆与被害人高某签订购买迷彩服的合同,并以需要交纳保证金为由,当场骗取被害人高某1.8万元。之后,黄某以各种理由再次骗取被害人高某2000元。
2012年10月,黄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冒充部队军官与被害人蒋某交往。2O13年1月,黄某为了骗取被害人蒋某的信任,购买伪造的其与被害人蒋某的结婚证,以夫妻名义与被害人蒋某共同生活。在交往过程中,被告人黄某以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蒋某2万元。
黄某冒充军人骗取的6万元,已被其挥霍。秀英法院认为,黄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进行诈骗,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黄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与蒋某的非法婚姻关系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