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报废致百余住户爬楼出行 街道办要求“安抚稳定居民情绪”

02.07.201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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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img.hkwb.net

  家住北京海淀区城华园7号楼的150余户业主,自6月18日起至今,每天的出行只能依靠脚力上下爬楼。因为该栋楼的两部电梯都被判定报废,何时能用上更换的电梯?居民从物业、居委会等处始终得不到明确答复。而在城华园所属的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处理此事的进展仅停留在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要求(街道)居民科、居委会配合物业公司做好相关问题的入户调查工作,并做好居民的解释安抚工作,确保居民情绪稳定。”

  电梯长期高危运行 居民出行胆战心惊

  城华园小区7号楼于1997年建成入住,板式结构,楼高14层,东西两部电梯,5层至14层的居民日常出行都要靠电梯上下楼。据该楼物业单位——北京城建弘城物业管理公司介绍,这两部电梯运行至今已有18年之久,均已到使用年限,老化日益严重,事故频出。

  据介绍,几年前,物业公司曾对电梯进行了主要部件的更换维修。但此后两部电梯出现故障的频次越来越多。其中东面一部电梯,在2014年未到质检时限就已无法修复,彻底停运。至此,西面的另一部电梯成了全楼人上下的惟一通路,尽管出现故障的次数越来越多,但也只能高危运行。

  自2014年9月起,这部电梯多次发生轿厢关人事件,令住户每次出行都胆战心惊。2015年6月18日,这部电梯再出故障,3人被困轿厢。物业联系维保单位经过24小时的紧急抢修,至第二天中午,最终由于电梯生产的年代久远,原制造厂家倒闭,零部件无法到位而宣告彻底报废。

  电梯停运隐患丛生  人命关天谁来负责

  7号楼的电梯停运至今已有半个月了。上了年纪的老人、怀孕8个月的孕妇,带孩子的父母,每天都要面对楼梯而无可奈何。眼下正值酷暑,由于电梯停运可能导致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随时可能发生:如果有人在楼梯上摔伤怎么办?如果家里老人突发心脏病怎么办?如果不慎有人家失火怎么办?……说到这里,很多住户不敢再往下去想了。

  据城华园7号楼部分住户反映,该楼的电梯问题是长期困扰这里居民的“疑难杂症”。为什么电梯问题会拖到今天没有解决?据了解,7号楼在1997年建成后,有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7家单位作为职工福利房购买分配。房改后按商品房价格出售给职工。目前,这栋楼的现住户,有一些是原购房单位的职工,还有一部分是经过房屋买卖后新搬进来的人家。另有一些人家是租房户。

  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布、2008年2月1日起实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单位将原福利房转为商品房出售时,即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是,像7号楼这样在上世纪90年代末交付使用的住宅建筑,由于十几年前公共维修基金管理不健全,这栋楼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成了谁也谁不清楚的“”。有原购房单位房产部门负责人曾明确表示“肯定交过”,但现在的无法查验缴费凭证。按照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查验、使用这笔专项基金,需要物业公司与原购房单位、基金管理部门核实。居委会出示的一份“7号楼电梯现状说明”显示,目前,经查公共维修基金缴费记录在案的仅有几十户,因此,公维基金无法使用。城建弘城物业则表示,他们没有经济能力承担这笔费用。

  街道出面协调未见实效  目前住户的“电梯”还是个梦

  2014年底,学院路街道办事处下设的城华淸枫居委会进驻小区后,对7号楼的电梯问题给予了重点关注。2014年10月,居委会就组织召开过7号楼电梯维修及物业管理工作协调会。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和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房管局、城建弘城物业,以及原购房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当时的会议纪要显示,7家产权单位一致统一委托弘城物业管理公司,到海淀区资金管理中心核实维修基金的详细情况,工作时限为15天。但据居委会反映,截至目前,弘城物业也没有提交核实结果。

  据城华淸枫居委会负责人介绍,目前,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已经介入7号楼电梯停运问题处理,并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加快推进工作开展。

  但是,每周一次的例会,对于7号楼的居民来说,是在等待中的煎熬。而电梯停运至今,街道办事处的协调力度是怎样呢?在该街道最近一次“7号楼电梯停用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载明:会议要求弘城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主体,一是摸清7号楼5层以上所有住户产权现状,建立台账;二是尽快与房屋初始产权单位联系,明确相关权属,查找产权单位提取的公共维修基金数额;三是要明确告知居民电梯老旧无法修复等原因暂停使用,并做好应急工作,增派人手,做好居民服务,对特殊要求及时处理;四是及时对楼道电梯的照明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清理杂物。纪要还要求区质监局对7号楼两部电梯进行免费评估,去房管局协助物业查询产权单位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

  对于7号楼的业主来说,这份纪要与他们每天爬楼的直接内容只有这么一句:“(街道)居民科、居委会配合物业公司做好相关问题的入户调查工作,并做好居民的解释安抚工作,确保居民情绪稳定。”有居民表示,这样的协调会,是在拿居民的生命安全当儿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