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十九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11.11.2017  09:54

省检察院出台实施方案
用十九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本报海口11月10日讯(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朱璇)日前,省检察院出台《海南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20项具体措施和45项任务清单。

  《实施方案》指出,全省各级检察院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省第七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扛起海南检察担当,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提供法治保障。《实施方案》要求,要紧紧围绕平安海南建设,依法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的涉黑涉赌、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

  《实施方案》要求,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坚决拥护支持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年攻坚脱贫,两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以司法办案为基本手段,切实保障各项扶贫脱贫措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