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启动 不要求必办一孩服务证

16.06.2015  22:13

  海口网6月16日消息 (记者曾丽园 实习生刘少珠)16日,海南省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美兰区正式启动,同时启用省卫生计生便民服务系统。从今年6月起,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不再要求必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皆可受理再生育申请。

  据了解,从今年6月起,美兰区实施的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主要有六个事项:一是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不再要求必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如需领取,可直接到乡镇(街道、农场)计生办免费办理,初婚初育夫妻可凭意愿在结婚登记时同时领取。

  二是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皆可受理再生育申请。实行群众自选受理地制度,除少数民族居民申请再生育有特殊要求外,其他申请再生育的夫妇均可自行选择在省内一方户籍地或省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农场)计生办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三是实行多渠道核查认定制度,简化办证程序。受理单位能够依托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系统、国家人口宏观决策管理系统流动人口子系统核查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四是执行限时办结规定。初育夫妻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及通过预审的夫妻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受理单位应即时办结。对于其他情形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需要跨省(区、市)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五是积极推进《生育服务证》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协查、短信服务,逐步实现《生育服务证》电子化。夫妻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也可委托村(居、作业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六是受理单位在《生育服务证》办结后,可通过省卫生计生便民服务系统或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省内任何镇(街道)、开发区(农场)计生办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