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觉生活潦倒 为进监狱酒后放火烧山终获刑

24.12.2014  11:05

  一男子酒后放火烧山,竟然是为了进监狱吃牢房,不再过着食宿无着落的生活。23日,广东省五华县法院认定涉案男子安某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现年41岁的安某是云南人,今年8月8日,他随老板来到广东梅州五华做工。今年10月1日中午,午饭时喝了酒的安某想到自己生活潦倒,吃饭住宿都成问题,觉得生活无望,还不如进监狱。最终,安某决定放火烧山,于是他步行至最近的山头,用打火机引燃了山上的杂草,随后离开现场。

  不久后,路过的群众发现山林着火,马上通知村里的护林员。护林员将安某抓获。

  山火也很快被扑灭。经鉴定,山火过火面积0.4亩,共有幼树20株、散生杉木0.2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07元。(记者章程 通讯员曹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