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检察院通报:未发现干警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

09.06.2021  18:57

  6月9日,记者从琼海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核查,该院未发现干警存在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未发现干警在市社会组织中兼任法人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限制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规行为,该院通过及时动员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家风建设、组织开展自查填报、全面开展排查、甄别认定等多种举措,综合运用学习教育、查纠整改等手段推动相关整治工作。

  经核查,没有发现该院干警存在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没有发现该院干警在市社会组织中兼任法人的情况。干警配偶有7人在琼海市有注册登记信息,子女有1人有注册登记信息。其中,已注销3人,存续状态5人(含干警配偶持有单位股权2人)。干警配偶有1人有经商办企业,属于存续状态,因公司注册地在北京,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法查询到其注册登记信息,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了企业相关信息。对配偶、子女企业在存续状态的,已让相关干警就有关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反映该院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来电来信,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898-62929090、0898-62931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受理单位: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