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08.2017  03:35

      近日,琼中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进行通报。分别是:

      一、琼中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岗负责人颜学武等2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问题。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间,颜学武赴海口市参加招标工作时,先后5次接受招标代理公司住宿安排,费用共计1630元;2016年8月18日,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岗办事员吉明荣赴海口市参加招标工作时,接受招标代理公司住宿安排,住宿费为298元。此外,颜学武、吉明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颜学武、吉明荣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二、琼中县什运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王世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16年11月8日,王世权在操办其子婚礼中宴请乡镇政府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并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王世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部清退。

      三、琼中县湾岭镇乌石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2月至2017年2月期间,湾岭镇乌石村委会以下村加油费、误工费等名义,先后8次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20900元,用于发放村“两委”、村小组干部节假日补助。此外,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期间,乌石村委会在召集村“两委”、村小组干部开会时,在已发放误工补助的情况下,仍组织参会人员会后用餐,花费集体资金7600元。2017年6月,乌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昌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吴清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王世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陈启任、王海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湾岭镇委责令乌石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违纪款项正在追缴中。

      四、琼中县湾岭镇录南村委会录南一队组长何大成等2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2月30日,何大成与录南二队组长盘达富违规将集体土地承包金共计3200元用于工资补贴发放。2017年7月,何大成、盘达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追缴。(琼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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