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特别的爱温暖特困的人
组建社会救助局突破难点,加大扶助城乡贫困居民力度
琼中:特别的爱温暖特困的人
■ 本报记者 王培琳 刘袭
特约记者 黎大辉 通讯员 彭智辉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高田村的潘超海,因为5岁的儿子患地中海贫血,每星期需输血一次,花费600多元,全家四口仅他一人打工赚钱,全家陷入贫困之中。在新农合报销部分医药费、申请医疗救助之后,今年2月初春节来临之际,他申请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县民政局紧急特批,他在春节前拿到1500元的临时救助金。今天他对记者说:“我正在申请明年的临时救助金3000元,够我儿子一个多月输血用。”
今年11月底,琼中在全省市县第一个组建民政局下属的社会救助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突破难点,加大扶助城乡贫困居民力度,让特困群众沐浴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温暖。”县民政局局长王尤录说,今年全县城乡临时救助70人次,发放救助金16.89万元。全县今年城乡低保对象2822户7889人,共发放低保金1849万元;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132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05.5万元,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关爱因病致贫者 缓解“看病难”
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患大病后往往负担不起巨额医疗费,被迫放弃治疗,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陷入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困境。琼中医疗救助的封顶线是2万元,而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员,医药费需个人支付部分可能高达一二十万元。琼中民政局副局长陈佩说:“对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困难群众,我们主动帮助申请特殊救助,争取医疗救助封顶线2万元之外的救助金,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的困难。”今年主动为因大病致贫的7户家庭申请特殊救助,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
今年2月中旬,湾岭镇加章村陈有燊的大儿子,因大脑血管畸形突发脑溢血,发病至今一直住在海口的医院,医疗费高达40多万元,除新农合报销15万元,个人支付部分仍高达25万余元。琼中民政局了解到他家因病致贫的状况后,今年7月,按局审批权限给予他家2万元医疗救助,又考虑到他家的实际困难,主动向县政府申请给他家特殊救助,今年10月,又给他家4万元的特殊救助金。
54岁的陈有燊对记者说:“我四处借钱,家里负债累累,再也借不到钱了,眼看就要停药了,4万元特殊救助金到账, 帮我度过难关。我非常感谢政府的照顾。”
供养城市特困人员安享清福
长期以来,农村的孤寡老人等特困人员由政府供养,农村五保户可住进敬老院。但城市的孤寡老人等特困人员却一直没有纳入政府供养范畴。王尤录告诉记者:“今年7月,着眼于解决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困难,把非农业户籍特困人员纳入政府供养,按照现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执行。”
营根镇营北居委会80岁的郭桂芳阿婆,是一级残疾的孤寡老人,无任何收入,十分贫困,年老无人照顾。虽然她享受低保,但她最害怕生病,因为医药费只能报销70%,生病后无钱看病。近日,经琼中民政局审批通过,从明年1月起,她成为全县第一个享受政府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她再不怕生病了,医药费全额报销,她可以住进县福利中心敬老院,有人照看她。现代化的县福利中心敬老院已建好,正在验收。她高兴地对邻居说:“明年我要到敬老院享福了。”
琼中民政局把城市“三无”对象、重度残疾人和重大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20元给予全额补助。今年全县城市低保人数为1625户、4321人,拨付低保金1233.07万元,人月均补助243.02元。从10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20元。
(本报营根12月17日电)